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工信中小〔2021〕3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星光”行动,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2022年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择优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重点领域
按照《贵州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实施方案》培育重点开展认定。
三、认定条件
按照《贵州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实施方案》要求的培育条件开展认定工作,其中必备条件如下: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具有较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
(二)202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民族工艺品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比不低于2%;
(三)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不含80%);
(四)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
(六)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民族工艺品企业执行企业生产标准或工艺标准),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七)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2022年申报企业及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请申请认定省级“小巨人”企业)中遴选。
四、组织实施
(一)推荐和初审
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和初审工作,重点从培育库中择优推荐,关注已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和有上市意愿企业,积极做好申报辅导工作。原则上,贵阳市、遵义市推荐数量不少于50家,其他市(州)推荐数量不少于30家。
申请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需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guizhou.gov.cn/)通过“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进行相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料填写及申报,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的线上审核及相关信息的线上管理。同时,申请企业填写“贵州省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参照贵州省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佐证材料要求”(附件2),向市(州)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上报申请材料。初审合格的企业,由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
(二)审核公布
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将拟培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发布贵州省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名单。
(三)报送要求
1.申报企业按以下要求向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书;
2)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件和电子文件。
2.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小巨人”企业按以下要求向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申请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书;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不能按时报送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企业,可先行报送2021年度加盖企业公章的会计报表及后续补报承诺书,并按承诺时间报送);
3)认定以来获得的发明专利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件和电子文件。
3.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以下要求于1月20日前向我厅上报申请资料:
1)经主管领导审批的正式呈报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3);
3)经本部门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
4)申请企业近两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余佐证材料由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留存备查)。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上报。
(四)实施梯度管理
分梯度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各市(州)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参考上述认定条件,对已纳入省级培育名单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及时移除不满足条件的企业并增补符合条件的企业,并上报更新后的培育库企业名单,建设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并动态管理。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2年1月30日前向我厅上报更新后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名单(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上报)。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