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贵阳市2021年符合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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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资金兑现流程》(筑科通〔2021〕13号),现对贵阳市2021年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贵阳市依法注册、2021年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1.若企业获得认定前三年缴税总额(指2018年–2020年企业因生产经营等活动而实际上缴的各项税金、特种基金和附加费,包含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及教育附加费等,不包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关税。下同)的50%未超过5万元(含5万元),补助金额为5万元。
2.若企业获得认定前三年缴税总额的50%超过5万元,补助金额为10万元。
3.属于贵阳市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统计范围的企业,若在上一年度统计年报中填报的研发经费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则降档补助。
(二)在贵阳市依法注册、2021年到期连续重新认定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1.若企业获得认定前三年缴税总额的50%未超过5万元(含5万元),补助金额为5万元。
2.若企业获得认定前三年缴税总额的50%超过5万元未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补助金额为10万元。
3.若企业获得认定前三年缴税总额的50%超过10万元未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补助金额为15万元。
4.若企业获得认定前三年缴税总额的50%超过15万元,补助金额为20万元。
5.属于贵阳市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统计范围的企业,若在上一年度统计年报中填报的研发经费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则降档补助。
(三)2021年新成为规模以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再给予20万元补助。
(一)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连续重新认定成功的高企需提供近2次连续获高企认定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营业执照,外地整体搬迁到我市的高企需提供工商变更证明及新旧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六)属于新成为规模以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规模以上企业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七)属于贵阳市研究开发活动统计范围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年度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年度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接文后,申报单位按照《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资金兑现流程》准备好相应资料并在2022年3月31日前登录贵商易门户网站完成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在申报通道(2022年3月31日前)开放期登录贵商易门户网站(http://www.guishangyi.com),首页点击“政策一键通”→点击“政策兑现”→点击“贵阳市2021年符合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申报”→点击【立即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填报资料并上传相关扫描件;之前已完成认证的企业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申报,未完成认证的企业请提前进行认证,相关技术问题请联系块数据公司(联系电话:400–680–0380)。
各区(市、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通知转发到相关单位,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同步完成线上审核,并与2022年4月2日前将审核名单及初审金额书面(加盖公章)汇总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市科技局与市税务部门审核确认每家企业的缴税金额之后,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履行拨款程序。
(一)本次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申报流程均在线上完成,每页申报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企业视为放弃贵阳市市本级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资金。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