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我局将开展2022年贵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对于符合《贵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申报程序
按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基
地,按照自愿原则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附件2)。当地主管部门对推荐的示范基地服务情况、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填写《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附件3)和《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附件4)。申报单位需提供下列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一)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附件2);
(二)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创业咨询师)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基地典型服务案例(不超过3000字,可附照片);
(八)入驻企业/团队情况登记表及入驻协议、营业执照等印证材料(不低于30家入驻企业);
(九)入驻服务机构情况登记表及印证材料;
(十)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十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要求
请各区(市、县)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及被推荐示范基地的申请材料等纸质文件1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