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第4条、第5条等有关规定。
(二)企业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完成本息还清并达到解除质押条件的专利、商标质押贷款,可以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
(三)银行机构于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以来,完成发放一年期以上专利、商标质押贷款,可以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资助。银行机构2022年7月1日之后发放的一年期以上专利、商标质押贷款,我局将根据本年度经费预算情况适时再次组织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资助。预算经费用完即止。
(一)贵州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申请表(附件1);
(二)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三)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四)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的专利权或商标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等印证资料;
(五)收到银行贷款、偿还银行机构贷款本金及支付相应利息的印证材料;
(六)知识产权贷款期间利息明细数据及总额统计表(附件2)。
(一)贵州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资助申请表(附件3,一个借款单位填写一份申请表,并附上相关印证材料);
(二)银行机构及借款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三)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四)与借款单位签订的专利权或商标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等印证资料;
(五)向借款单位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印证材料。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并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未按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视为申请材料不合格,将不予审核。
(二)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于2022年7月10日前提交到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hengzhiju@126.com。地址: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66号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701办公室。
(三)省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条件的资助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本通知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附件: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