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凡我市农村户籍人员,外出务工后返回我市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3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
文件依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通知(暂行)》的通知》(筑人社通〔2015〕116号)
申报条件:①凡贵阳市农村户籍外出务工后返乡创业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户口所在地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②申领人员须年满 16 周岁、女在 55 周岁以下、男在 60 周岁以下;③申领人员有正在实施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业项目(种植养殖业初次投入资金需在 2 万元以上);④同一申领人或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不能重复申领。
申报流程:1.符合条件的贵阳户籍返乡创业农民工提出申请后,由乡(镇)经办机构审核申报资料并实地核实,填写《农民返乡创业一次性补助申领入户调查表》,核实情况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2.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采取电话调查或留存影像资料等多样化的形式进行100%核实,其中实地核实比例不得低于 20%。审核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审定,审定通过报市级就业服务机构;3.市级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项目按 20%的比例进行电话抽查,抽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汇报和申报花名册报市促创联席会议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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