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对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3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就业困难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外省籍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
申报条件:2023届贵州籍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2023届外省籍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等材料,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高校初审,报当地人社等相关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各高校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