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展数字经济相关工作部署,立足毕节政策、资源、人口优势,抢抓电商经济新赛道,推动毕节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毕节市商务局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推动毕节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关于推动毕节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发展数字经济相关工作部署,立足毕节政策、资源、人口优势,抢抓电商经济新赛道,推动毕节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毕节新篇章提供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聚焦“一年见成效、两年大提升、三年作示范”,立足毕节资源禀赋,围绕文化产品、特色农产品、旅游景点等打造集企业孵化、人才培训、供应链、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电商经济业态。
(一)近期目标。到2023年底,引进优强电商经济平台,完善配套设施,夯实电商经济产业基础,培育扶持电商龙头企业及电商直播团队50个以上,推动毕节农特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50%。
(二)中期目标。到2024年底,电商经济从业队伍进一步壮大,建成1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产业园区,搭建电商经济市级共享平台,打造电商畅销产品100个以上,形成成熟的电商经济产业体系。
(三)远期目标。到2025年底,培育打造省级电商直播基地10个以上、省级电商龙头企业及电商直播团队100个以上,打造电商畅销产品1000个以上,形成具有毕节特色的电商经济发展模式,建成西南地区具有区域影响力、竞争力的电商经济示范区。
1.推进电商经济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打造电商经济产业示范基地,完善电商直播实体经济生态产业链,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电商直播平台、直播机构、MCN机构等企业入驻。统筹用好统一战线、东西部协作等资源力量,加大国内数字经济头部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引入抖音、腾讯、阿里巴巴、快手等知名直播平台在我市建立直播服务基地,形成行业集群效应,发挥头部企业示范性作用,推动电商经济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2.培育壮大本地电商经济主体。统筹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引导市内广告策划、文化创意、视频制作等传统新媒体公司向电商直播企业转型发展,鼓励我市电商直播企业成为各大直播平台认证的MCN机构。加强与传统电商企业、商贸企业的深度合作,加快头部MCN机构培育。加强本地网红、电商直播企业与头部网红及企业的协同发展,带动本地电商经济主体发展壮大,使我市成为电商经济人才的集聚地、短视频作品的创作地和MCN机构的活跃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
3.推动新媒体矩阵平台建设。充分整合各级宣传资源,建立横向沟通、纵向贯通的新媒体矩阵平台,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围绕建设电商经济示范区加强宣传策划,持续运营好“享趣毕节”“云上毕节”“毕节发布”“看见毕节”等新媒体平台帐号,引导各行业逐步向数字化、社交化方向转变,营造发展电商经济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毕节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4.开展“电商+毕节特产”行动。推动毕节农特产品进驻各大直播平台,建立直播营销体系,举办直播带货活动。支持毕节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网红达人、MCN机构等开展合作,通过电商直播宣传推介天麻、竹荪、禽蛋、核桃、火腿、茶叶等优质农特产品,打造培育一批国内知名的农特产品品牌,全方位提升“乌蒙山宝·毕节珍好”等农产品公共品牌的知名度。鼓励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与头部网红主播合作,通过直播引流,提升我市农特产品知名度,助推毕节优质农特产品线上销售。加快电商直播在乡村振兴领域应用,开展农村直播培训,提升农户、生产基地等生产主体的直播运营能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
5.开展“电商+文化旅游”行动。聚焦“洞天福地·花海毕节”旅游主品牌,以杜鹃花季、避暑季、韭菜花季、温泉康养季等四季主题为依托,围绕彝族火把节、苗族跳花坡等民族节庆活动和乌蒙文化艺术周、夜郎文化艺术节、奢香文化艺术节等重大文旅节庆活动,开展在线直播,兴起“畅游高原花海”“探寻绝美洞天”“体验乌蒙古韵”的文旅消费热潮。推动《撮泰吉》《滚山珠》《铃铛舞》等优秀作品上直播,提升我市文创产品商业价值。以达人打卡、大V推荐、各流量平台话题宣推等方式,将织金平远古镇、黔西乌江源百里画廊、威宁草海北坡公园、赫章二台坡等景区景点打造成网红景点。(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旅游开发集团、市乌蒙演艺集团)
6.开展“电商+夜经济”行动。推动以夜游、夜娱、夜餐饮为代表的夜经济直播,依托直播“带货”为全市夜经济注入新动能,建成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的夜经济街区,加大直播营销推广力度,重点培育织金平远古镇、大方奢香古镇、七星关区同心步行街等夜经济生活圈。引导网红达人宣传夜经济街区,通过“网红探店”等直播活动,向直播用户介绍我市特色场景、店铺和菜品,形成新晋网红打卡地和消费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
7.开展“电商+工业制造”行动。引导纺织服装、优质酱酒、动漫手办、装备制造(铸造)、建材家居等生产企业开展厂地直播,推进工业产品直销,打造工厂直播新模式。借助直播平台技术实时反馈产品需求,优化产品线和供应链。推动电商平台与我市企业联合开发定制产品。推动工业企业开展“网上咨询服务”,提升工业品网上展示效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8.开展“电商+本地生活”行动。发挥“网络直播+本地生活”的“所见即所得”属性,倡导“边看边体验”,依托各类网络直播平台开展本地直播,增强线上本地生活商家与消费者的营销粘性,构建新型社交营销模式。开展毕节美食评选活动,通过线上直播、线下体验等方式,推动特色美食、美容美发、运动健身、足疗养生、亲子教育等本地生活服务行业开展网红达人体验直播,创造消费新热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9.开展“电商+政务公开”行动。开通政府公众号,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新渠道,推动毕节政务形象、政策在更大范围的传播。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策答疑、在线访谈、政策发布等活动,通过直播讲解重要政策,解答企业、群众关切问题,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毕节影响力、吸引力和竞争力。以网络大V为主体,建立舆论引导队伍,在政务公开、引导舆论走向等方面发挥作用和优势。(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10.做强电商培育体系。支持市内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与电商直播培训机构、主播孵化机构、MCN机构深度合作,设置专业型电商直播培训课程。组织培养新人主播,通过个性化包装、学习业务知识、培训粉丝互动技巧、直播带货实操等训练,培养出与产品相匹配的主播与团队,为我市商贸企业和专业市场商家输送主播力量。包装打造专业主播,推进专业主播与外部品牌或资源合作,力争培养一批头部网红。(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
11.加大直播人才引进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引进各类行业主播,对企业引进和培养优秀电商经济产业人才予以支持。对符合人才政策条件的优秀电商经济产业人才,在落地落户、子女入学、看病就医、荣誉表彰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到毕创业的电商经济产业人才,按规定同等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其创业项目提供融资、场地入驻、产品对接服务等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
12.开展普及性培训。面向企业、个体商户、线上店铺商家以及有供应链资源优势的企业进行电商直播赋能,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电商直播培训。通过举办直播供应链(选品)对接会、直播大赛、直播论坛、沙龙、公益助农直播带货等活动,吸引民众了解直播、参与直播。(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人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毕节市推动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县(自治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电商经济业态发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强化金融扶持。结合我市电商经济发展实际,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电商经济发展。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符合条件的电商经济主体提供投融资服务,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帮助解决发展资金问题。积极协调担保机构为电商经济主体提供融资担保。对在境内外证券市场新上市的本地电商经济主体,按照上市有关政策给予奖励。鼓励社会各类风险投资等基金支持电商经济产业发展。
(三)规范行业发展。充分调动市内行业商协会主观能动性,编制电商直播行业规范,通过电商直播大赛、论坛、展会等具有影响力的大型活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行业协会参与的政企联动局面。研究制定电商直播“诚信规范经营”标准体系,树立行业标杆。强化电商直播行业监管,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网络直播销售商品的抽检力度,注重从源头上加强产品质量管控,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提升监管执法成效和震慑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网络,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贵州省电子商务协会观点、立场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30日内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