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①对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除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按照最高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②对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按照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文件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6号)。②《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筑人社通﹝2021﹞67号)。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61号)。。
申报条件: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
申报流程:由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或相关单位向户籍、注册地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自行外出到省外就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招用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或3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补贴申请表。②由相关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统一组织到省外就业的,须提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活动,同意后组织实施。需提供包(租)车合同、费用票据、补贴申报表、花名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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